南通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如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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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如何选择?

作者:南通鑫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18 08:36:10

目前,南通商标注册代理机构众多,但代理机构质量参差不齐。在这么多的商标注册机构中,如何选择一个可靠可靠的呢?商标注册哪个强?我和你一起去。

1、必须具有商标注册代理资格没有代理资格的商标代理机构都是。资格证就像身份证。无资质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就是人们所说的“海泰”。如何看商标注册机构是否具有代理资格?首先,要看该机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是否有商标代理机构;其次,要看该机构是否已在商标局备案。

2、有专业的商标代理的商标注册机构良莠不齐,代理商也是如此。之前我有一篇文章说,一个商标代理商需要专业、负责和坚持不懈。实际上,它和商标注册代理机构是一样的。业内每个人都知道注册商标有风险。如果代理商告诉你这个商标没有问题,你一定能拿到许可证。那你得考虑一下。这个中介是专业的吗?你帮我查过商标了吗?要想获得商标专用权,就必须承担商标注册被拒的风险。任何商标都不能成功注册。希望注册商标的人不要为了微利而选择不专业的商标注册机构。

3、收费透明不乱目前,一家商标局注册一个商标类别收取300元,而商标注册代理机构收取的服务费参差不齐,具体情况将不予详细说明。一般商标代理是一次性收费。如果过程顺利,中心将发出验收通知、初审通知和证书。但是,一些商标注册机构为了谋取利益,还将收取收通信费、初审费、证明费等费用。在找代理人注册商标之前,必须询问商标注册过程中是否有其他费用。

如果是的话,你必须检查商标注册代理机构是否有任何乱收费。截至目前,市注册商标注册机构3700多家,注册“小世代”和“黑带”约7000家。要在这么多的代理机构中找到一家可靠的代理机构,要找到一家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并不容易。希望大家有一双吸引眼球的眼睛,看透商标注册骗局。

商标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受理最先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商标申请在先与商标先使用有何不同?

1、申请在先是根据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来确定的,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因此应当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作为判定申请在先的标准。

2、依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我国采用的是申请在先原则。

3、我国在采用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法律上也肯定了使用在先原则的正当性。即如果两个以上相同或者类似商标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同时提出注册申请的,应受理使用在先一方的申请。

提醒:

1、如同一天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由国家商标主管机关通知申请人在三十天内提交该商标实际使用日期的有效证明,初步审定使用在先的商标。

2、若申请商标系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自行协商。协商一致后,三十天内将协商结果书面报送商标局,超过三十天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

“冒充注册商标”与“自行改变注册商标”都规定在《商标法》第六章《商标使用的管理》中,只有正确理解这两个概念,才能对违法行为准确定性,针对二者不同的社会危害性作出恰当的行政处罚。对冒充注册商标予以规定的是《商标法》第四十八条,指使用未获得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时标明“注册商标”registeredtrademark或者注册标记行为。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是《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概念,指使用注册商标时,自行改变了商标获得核准注册时的商标图样,使用时与注册的不尽一致,如文字、图形、颜色或搭配出现变动,这一行为也是《商标法》所禁止的。尽管二者在含义上有很大区别,但实践中仍然有人将二者混淆。一些执法者认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实际是改变注册商标的标志进行使用,而这一被改变了的商标应当视为一个新的商标,对它标注“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的行为,就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

这一观点的根据是《商标法》第二十二条“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的规定。笔者认为,冒充注册商标违反的是《商标法》关于未注册商标使用的规定,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违反的是《商标法》对于注册商标registeredtrademark使用的规定。

两者的区别主要有3个方面:

第一,违法主体不同。冒充注册商标的主体是将未注册商标充当注册商标进行使用的人,可以是任何一个使用商标的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主体则是将已经注册的商标标志自行改变后进行使用的人,主体只能是该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商标被许可使用人。

第二,违法手段不同。冒充注册商标主要表现为将该商标标明为“注册商标”或者标注注册标记,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则是商标注册人将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样自行改变后予以使用。

第三,违法载体不同。冒充注册商标行为中,用于冒充的商标在商标局的注册商标数据库中找不到相关联的注册商标;自行改变注册商标行为中,商标注册人使用的商标标志是从获得核准注册的商标派生出来的,与该注册商标直接关联。从立法意图上看,禁止冒充注册商标行为的目的是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消费者不因此受到欺诈;禁止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则属于维护商标注册原则的禁止性规定,其目的是保证商标注册的严肃性。由于两者的违法主体、违法载体和社会危害性各不相同,《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对这两种行为设置的罚则也不一样:

对冒充注册商标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对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不单单是区分商品来源的标志,更是企业创立信誉和开拓市场的重要工具。近年来,商标抢注的事例频频出现,“海信”、“五粮液”在境外遭抢注的风波未平,苹果与唯冠关于“iPad”之争又使商标抢注成热议话题,而“草根”、“微信”正被申请注册为商标更是掀起了商标抢注的网络风云。企业该如何防止自己的商标被抢注呢?

防止商标被抢注,企业应该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商标申请注册要早。我国《商标法》第二十九条确定了申请在先原则,因此,企业要尽早提出商标注册申请。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商标注册不以商标已使用为条件,按照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原则,企业在将某一标志投入商业使用前,就可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将该标志注册为商标的申请,而不是待该标志投入使用或成为知名品牌时才能提出申请。二是商标申请注册要全。由于商标具有地域性,在一国已注册的商标不意味着在另一国也享有商标专用权,为防止商标在境外被抢注,企业应在商品销售及计划销售的国家或地区尽早全面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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